| 公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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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办理公证者须是中国公民(办理健在公证者除外)且必须本人亲自到馆。 基本要求:除填写申请表一份,交验有效护照并提供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外,还需提供拟公证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。拟公证文件上的签名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并按指印。 补充要求: 办理离婚委托公证者,除须公证委托书外,如申请人为原告,还应同时填写民事诉状并予以公证;如申请人为被告,则应同时填写离婚意见书并予以公证。 办理与房产类有关的公证(如房屋的转让、赠与、出售等),还须提供产权证明和其他相关文件(如亲属关系证明等); 办理健在公证须本人到馆,填写申请表一份,交验本人有效护照。 |